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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16至24岁失业青年都可领取见习补贴啦

来源 : 搜狐 发布时间 : 2021-07-29 15:47:02

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针对国务院文件提出的“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云南省进行了细化、对补贴标准根据国家文件精神进行了量化,明确提出量条贯彻措施。

一是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

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云南省万名青年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至24岁失业青年。

二是提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

组织16至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限为3至12个月,并按照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从2019年起,省级见习补贴标准(包括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700元;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补贴标准可从每人每月700元提高到800元,所需增量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在《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中,还针对国务院文件中“加大稳岗支持力度”提出了两条贯彻措施。

一是提高稳岗补贴标准

各地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全省27个深度贫困县的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企业,将稳岗补贴标准提高到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二是用失业保险金支持企业稳定发展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地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失业保险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困难企业的认定,由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定。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给予失业人员培训补贴

支持普通高等学校、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参照企业在职职工“展翅行动”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规定给予每人1000—2600元的补贴;对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按照规定给予每人600—1200元的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给予生活费补贴

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对正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的,培训期间可给予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为培训期间每人每天200元,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生活费补贴政策每人每年只享受1次,且不可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

在创业支持方面,《实施意见》也大幅提升支持力度。自2019年1月1日起,云南省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自主创业的,申请贷款最高额度可达15万元,比以往增加了5万元。